有些案子像河面上的漩涡,表面平静,卷进去才知道有多凶险。我当律师这些年,2024年那起单位犯罪的案子,总让我觉得像一场没防备的戏。主角是个叫老孙的男人,50岁出头,开了家小贸易公司,靠倒腾水果赚点薄利。他怎么也没想到,一笔没还的货款,会把他的公司和他自己推到法庭的被告席。这故事里有生意的轻率,也有法律的冷峻,读来让人既揪心又感慨。
开端:货款的疏忽
老孙的公司在批发市场一角,雇了几个伙计,专做水果批发生意。那年秋天,一个新客户找上门,说要订100万的苹果,谈好价格后付了20万定金。老孙高兴坏了,赶紧联系果农,备好货开了张发票。客户说货到再结尾款,老孙信了,没催对方签合同,心想都是老行当,跑不了。
货送到一半,客户突然失联,电话不通,地址也查不到人。老孙急了,翻账本才发现尾款没到,20万定金却被查出是“赃款”,来源是个诈骗团伙。警察上门,说老孙的公司涉嫌单位犯罪,帮人洗钱。老孙傻了眼:“我连尾款都没收,怎么就犯罪了?”
危机:从老板到嫌疑人
老孙被传唤时,正在市场搬苹果,满手果汁。他跟警察喊冤:“我还赔了货钱,哪来的洗钱?”可证据不饶人:银行流水显示20万进了公司账户,发票已开,客户是个空壳公司。《刑法》第31条规定,单位犯罪是公司为谋取非法利益,经负责人同意实施的违法行为,单位和个人都得担责。检方认定,老孙明知客户可疑,还收钱发货,等于“明知故犯”。
我接手这案子时,他已经被调查了十天。会见室里,老孙抓着我的手,满脸憔悴:“我就是想做生意,哪懂这些?”我翻卷宗,心里直犯嘀咕。合同没签,尾款没收,可老孙收了定金又开工,给了检方口实。这案子得从源头挖真相。
交锋:真相的拉锯
我先从那20万查起。银行记录显示,钱是从个皮包公司转来的,背后牵涉一桩电信诈骗案。我问老孙:“你没核实客户身份?”他摇头:“他说得像模像样,我信了。”我又找到公司伙计,他说老孙把20万全投进买苹果,没一分私吞。
庭审前,我跑去客户留的地址,发现是个假仓库。我还调了老孙和客户的通话记录,对方催货催得急,不像要跑路的样子。我把这些拼起来,证明老孙是被蒙在鼓里的“棋子”。可检察院不松口,说他“疏忽大意”,客观上帮了犯罪团伙。
庭审那天,法庭里挤满了市场里的同行。检察官拿着一堆流水单,质问:“你一个老板,连合同都不签?”老孙涨红了脸:“我怕丢了单子!”我当庭递上发货单和通话录音,反问:“我当事人赔了本,哪来的洗钱动机?”我还请了个果农作证,说老孙订货时急得满头汗,不像骗子。
高潮:真相的曙光
关键时刻,警方抓到一个中间人,供认是他冒充客户,哄老孙接单,20万是他挪来的,想用贸易公司洗钱。法庭上,这供词像一道光。法官听完,皱着眉宣布休庭。一周后,判决下来:老孙和公司无罪,案件另行追查主犯。
老孙走出法庭那天,天空阴沉沉的。他站在市场门口,低声说:“我以为公司没了,家也完了。”家属拉着我道谢,我摆摆手,说这是证据说话,不是我的功劳。
尾声:轻信的代价与法律的底线
老孙后来缩了生意规模,只做熟客的单子,说是不敢再碰新客户。我想起这案子,总觉得单位犯罪的红线,像个无形的深坑,老孙差点掉进去。那场未还的货款,像个无心的陷阱,差点毁了他的半辈子心血,却也在法律的严苛里,给了他重来的机会。
这故事没英雄,只有个老实人,在生意的夹缝里,靠着点运气和证据,逃过了牢狱之灾。我做律师,最怕真相被埋,最庆幸能拉人一把。老孙还在卖水果,听说每次收定金,都多问一句钱从哪儿来。